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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监管局:规范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

2022-04-26 11:19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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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厦门监管局在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中,多措并举,创新监管方式,加强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管,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,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、依规、有效开展。

  加强交流学习,理解掌握政策,提高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力。该局认真学习《政府采购法》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》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通过文件分享、政策答疑等方式,督促中央预算单位提高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力。

  结合预算编制,监督执行情况,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。该局通过查看预算批复文件、政府采购计划等方式,监督预算单位是否按照国务院公布的《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》要求编制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预算,是否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,要求严格执行“先预算后采购、无计划不采购”的规定,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。

  关注内部控制,规范采购流程,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。该局结合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》相关要求,从政府采购程序入手,检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国家制度规定和内控要求,重点关注符合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,是否存在通过协议供货或者其他方式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,大额的政府采购是否通过单位内部的审批流程等;重点审查政府采购流程执行情况、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合同备案等情况。

  强化日常监管,落实问题整改,监督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。该局结合部门预算监管工作,通过部门预决算审核、授权支付动态监控、内控报告审查等方式,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、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强化日常监督。对于发现的问题,不仅要求立行立改,而且要查摆原因,举一反三;同时,督促预算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完善内控机制,加强监督制约,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、依规、有效开展。

  (厦监)

(文章来源:中国财经报)

文章来源:中国财经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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